星期一, 七月 31, 2006

“五颜六色的薄雾漂浮在遥远城市的上空,这种薄雾不是你想象中的轻飘精神,而是已的权贵从意大利古墓里呼出他的灵魂,这些薄雾围绕着她们深爱的地球,徘徊于模糊与无尽的光辉之中。顺着对未知光线的本能,她们移动并在苍白的恒星中混合,然后升入天堂无尽的光明之中,天堂那温柔、悲伤的蓝眼睛向下凝视着深深的海水,而静止、安静的明海水正播撒这粼光,这束光从海水中蓝宝石般的静谧中散发出来,就好像把浓浓的睡意中吸入了光明的梦想。这坐光明之城的尖顶把朦胧的光亮点缀到那些富有生命的薄雾中,就好像一座来自巨大祭坛用苍白火焰筑成的金字塔;在梦想的光辉中,和曾经一样,那些来自大众的声音进入了视线——这些声音从城市的静寂中升起,就如同夏天的风穿过森林树叶的时候,在人群中聆听低语。”
——罗斯金《现代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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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七月 19, 2006

夏天的故事

 
 
 
 
从头到尾,蓝天,白云,和映着蓝天白云的水面,统统写着两个字:夏天!美丽的夏天!! Posted by Picasa

星期四, 七月 13, 2006

蝴蝶

蝴蝶的季节是什么时候呢?夏天的时候,孩子们追打着蝴蝶,但孩子们不知道的是,蝴蝶被捉住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活下去的,没有一个孩子能够把蝴蝶养得活的,而且蝴蝶也永远不是被养的。

蝴蝶太纤细,太柔弱了,永远都只能在天上乘着清风翻飞,陶醉在花朵、云雾和碧蓝的天空之中。蝴蝶也会做梦,但蝴蝶不会在任何一个梦上停留太久的,在每个梦上都停留一下,沾染一点芳香,轻轻地抖一下翅膀,把粉尘抖落,然后再如同一缕青烟,飞向那永恒的天空。

生同夏花,死同玫瑰,蝴蝶的一生都不知忧愁。蝴蝶不是飞蛾,蝴蝶不会扑向那明耀的火烛的,蝴蝶的一生都是纤扬。


二游西湖

一天的阴雨,早晨的时候还是细雨,下午则已经全是阴天了。跑了一天,绕苏白二堤走了两圈,最后到柳浪闻莺处找了个长椅坐了下来,方一举头,已觉心醉神迷。湖上暮色苍茫,烟波浩淼,苏堤远看如一条绿线,天水之间,若有若无,小瀛洲苍苍茫茫,远山淡无,流水无声,真是让人觉得似非人间,不知今夕何夕了。
早春并非是最好时节,但任何一个时节都会有可以欣赏的东西的,早春的柳色,真如黄金嫩,苏堤白堤上的固然是青葱可爱,亮得是逼人眼,最漂亮的,还是柳浪闻莺公园里的那一片柳树林,雨后一大片妩媚的柳条如此柔顺地垂下,让人心都碎了。

星期三, 七月 12, 2006

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答 卢 谌

  琨顿首。损书及诗,备酸辛之苦言,畅经通之远旨。执玩反覆,不能释手,慨然以悲欢然以喜。昔在少壮,未尝检括,远慕老庄之齐物,近嘉阮生之放旷,怪厚薄何从而生,哀乐何由而至。自顷辀张,困于逆乱,国破家亡,亲友凋残。负杖行吟,则百忧俱至,块然儿坐,则哀愤两集。时复相与,举觞对膝,破涕为笑,排终身之积惨,求数刻之暂欢。譬由疾疢弥年,而欲一丸消之,其可得乎?夫才生于世,世实须才。和氏之璧,焉得儿曜于郢握?夜光之珠,何得专玩于隋掌。天下之宝,当与天下共之。但分析之日,不能不怅恨耳。然后知聃周之为虚诞,嗣宗之为妄作也。昔騄骥倚辀于吴阪,长鸣于良乐,知与不知也;百里奚愚于虞而智于秦,遇与不遇也。今君遇之矣,勗之而已。不复属意于文二十余年矣,久废则无次,想必欲其一反,故称旨送一篇。适足以彰来诗之益美耳。琨顿首顿首。

厄运初遘,阳爻在六。乾象栋倾,坤仪舟覆。
横厉纠纷,群妖竞逐。火燎神州,洪流华域。
彼黍离离,彼稷育育。哀我皇晋,痛心在目。

天地无心,万物同涂。祸淫莫验,福善则虚。
逆有全邑,义无完都。英蕊夏落,毒卉冬敷。
如彼龟玉,韫椟毁诸。刍狗之谈,其最得乎?

咨余软弱,弗克负荷。愆舋仍彰,荣宠屡加。
威之不建,祸延凶播。忠陨于国,孝愆于家。
斯罪之积,如彼山河。斯舋之深,终莫能磨。

郁穆旧姻,嬿婉新婚。裹粮携弱,匍匐星奔。
未辍尔驾,已隳我门。二族偕覆,三孽并根。
长惭旧孤,永负冤魂。

亭亭孤干,独生无伴。绿叶繁缛,柔条修罕。
朝采尔实,夕捋尔竿。竿翠丰寻,逸珠盈椀。
实消我忧,忧急用缓。逝将去乎,庭虚情满。

虚满伊河,兰桂移植。茂彼春林,瘁此秋棘。
有鸟翻飞,不遑休息。匪桐不栖,匪竹不食。
永戢东羽,翰抚西翼。我之敬之,废欢辍职。

音以赏奏,味以殊珍。文以明言,言以畅神。
之子之往,四美不臻。澄醪覆觞,丝竹生尘。
素卷莫启,幄列谈宾。既孤我德,又阙我邻。

光光段生,出幽迁乔。资忠履信,武烈文昭。
旍弓骍骍,舆马翘翘。乃奋长縻,是辔是镳。
何以赠予?竭心公朝。何以叙怀?引领长谣。


扶 风 歌

朝发广莫门,暮宿丹水山。左手弯繁弱,右手挥龙渊。
顾瞻望宫阙,俯仰御飞轩。据鞍长叹息,泪下如流泉。
系马长松下,发鞍高岳头。烈烈悲风起,泠泠涧水流。
挥手长相谢,哽咽不能言。浮云为我结,归鸟为我旋。
去家日已远,安知存与亡?慷慨穷林中,抱膝独摧藏。
麋鹿游我前,猿猴戏我侧。资粮既乏尽,薇蕨安可食?
揽辔命徒侣,吟啸绝岩中。君子道微矣,夫子故有穷。
惟昔李骞期,寄在匈奴庭。忠信反获罪,汉武不见明。
我欲竟此曲,此曲悲且长。弃置勿重陈,重陈令心伤。


重赠卢谌

握中有悬璧,本自荆山璆。惟彼太公望,昔在渭滨叟。
邓生何感激,千里来相求。白登幸曲逆,鸿门赖留侯。
重耳任五贤,小白相射钩。苟能隆二伯,安问党与仇。
中夜抚枕叹,想与数子游。吾衰久矣夫,何其不梦周?
谁云圣达节,知命故不忧。宣尼悲获麟,西狩涕孔丘。
功业未及建,夕阳忽西流。时哉不我与,去乎若云浮。
朱实陨劲风,繁英落素秋。狭路倾华盖,骇驷摧双辀。
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

这个人其实很值得一写,如果不是他写了这封书,最后又好象多此一举一样地写了那首绝命诗的话,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收复河山的将军罢了,但他一写这封书,什么都不一样了。
其实这人才能实在不咋样的,不论哪一方面都要远比祖逖为逊。
军事上几乎没打过多少胜仗,反倒是败仗连连,八王之乱中,也丝毫看不出有任何出色的表现,几千军士被人杀得大败,而且跟那帮人混起来,弄得不干不净。
政治上不懂谋略,去跟拓拔鲜卑混在一起,引狼入室,以贼防贼,毫无远见,后来又居然跟王浚斗,王浚这人虽然是个垃圾,但在那种情况下怎么也得跟自家人搞好关系,可惜居然坐看王浚被石勒收拾,然后再被石勒收拾掉。
为人上更是远不如了,患难时方能容人,形势一旦好转,就宠信小人,听信小人谗言,杀了令狐盛,结果人家儿子投靠敌人,弄得晋阳陷落,老母也死在他人手里。其实他老母见识要远比他高明,杀令狐盛的时候就批评过他了,可惜了。
但是公元316年时的刘琨,却大不一样,那时他已经丢了自己的地盘,只得寄人篱下了。段匹蝉开始的时候对他还是客客气气,约为兄弟,还结为婚姻,但那个时代里,连亲兄弟都靠不住,何况他人?终于段匹蝉开始在段叔军的劝说之下开始疏远刘琨,对他也不再那么客气了。
这时的刘琨,或许心境跟安史之乱后的杜甫有点像了,安史之乱之前的杜甫,过的生活也是有点声色犬马的意味,但诗穷而后工,一旦身处祸乱,赋到沧桑处,诗亦能动人了。刘琨是从金谷园里走出来的人,年轻的时候,济身贾谧的二十四友之列,和陆机陆云还有石崇齐名,也是魏晋最常见的那种好清谈之辈。317年的时候刘琨,想起少年时的放荡,或许也会感慨不已的。
终于段匹蝉把他关进了牢里,王敦也开始要杀他了,刘琨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危险,不得不寻求帮助了,然后就有了上面的那篇书了,刘琨这时仍然显出他见识不如祖逖的一面,向这个卢湛写信,只可惜卢湛只是不阴不阳地和了一首,或许刘琨一开始写这封信的时候也没指望什么,只是述志而已。
最后的几句诗,那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感慨了:

功业未及建,夕阳忽西流。
时哉不我与,去乎若云浮。
朱实陨劲风,繁英落素秋。
狭路倾华盖,骇驷摧双辀。
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其时的刘琨,已经置生死于度外了。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已成为千古名句,但现在读这句诗的人,有几个能体会到当时刘琨的心境?
终于,段匹蝉在王敦的要求之下,要杀刘琨了,公元318年5月处八,段匹蝉自称奉诏,勒死刘琨,并杀其子侄四人。

一游西湖

杭州两天,留给西湖的不过几个小时,第一天基本就浪费在乌镇这个貌似水乡的小镇了,第二天上午又跑去灵隐飞来峰看了一上午的人,西湖只呆了3个多小时。但仅仅三个小时,就足以把西湖永远地印在我记忆之中了。
我原本去杭州的目的就只是为了看断桥,所以一到杭州,就急不可耐地要去西湖了。

我们的汽车大约6点钟的时候到的杭州,杭州给我的最大印象就是车特多,堵车太厉害了,到南山路的时候,导游跟我们说,外面就是西湖了。趴在车窗上,极力地向外张看,可惜只看得见漆黑的一片,隐约地看的见湖水的荡漾,这是西湖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之中。
其实我们本来可以看到平湖秋月的。晚上陪几个同学到浙大去,吃了顿饭,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但那么好的月亮,怎能让人错过西湖的美景?于是又打车到了西湖边上,我是一心要到断桥去,可惜没人认识路,一开始就走错方向了,经人指点,绕了近半个西湖的圈,转了一个弯,到了白堤,丝毫没有准备,断桥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了。我不敢确信我们是真的到了断桥,抓住一个人就问,这个是不是断桥,确信之后,才相信自己是真的到了断桥。
已经是12点了,桥上的人还是很多,人来人往的,因为靠近岸边,也很喧闹,我抚摩着桥边上的栏杆,看着下面的湖水。断桥的栏杆一点不好看,没有一点装饰,桥也不好看,从远处看还可以,近处看,很扫兴的是居然上面有沥青,桥上还有路灯,可这是断桥啊,断桥啊……
回到旅馆的时候,心依然不能平静,几个同学都已经很累了,几乎就是为了陪我在西湖边饶了半圈,我也实在不好意思再要去看平湖秋月了。那时已经觉得来杭州没有遗憾了,已经看过断桥了,摸过断桥上的栏杆了,即使当时回去,我也不遗憾了。
第二天上午去灵隐飞来峰,路过西湖的时候,看到了雷峰塔,才建几年,据说里面连电梯都有,没去看。
下午12.10时上的游船,在西湖上游荡,当时的激动已经不是用言辞能形容得了的了,湖光山色,真的,只有到西湖才明白什么是湖光山色,水光潋滟,远山如黛,游船路经一个小岛的时候,那个水,才真的是绿如蓝啊,再加上拂水的垂柳,醉了,醉了……
自由活动的时候,急忙再度赶往断桥,我们在映波桥处上的苏堤,到断桥得经过整个苏堤和白堤,我是步行到断桥骑车回来的,骑着自行车在苏堤上的感觉爽到家了,唯一的缺陷就是桥太多了,苏堤上大概七座,白堤上三座。白天的断桥人更多,男男女女,熙熙攘攘,茫茫人海之中,当年的人早已不知是几生几世了,也不知是否还会恋着这断桥断雨。

有一点是事先没料到的,断桥原来只在湖北,雷峰在湖南,之间只是一片湖水,没有其他任何阻隔。
原来雷峰塔是看得见断桥的。

旧文:读德意志意识形态

Mannheim的说法,意识形态有两种含义,狭义的和广义的。狭义的指的是他人提出的关于现实性和合理性上具有虚假性或可疑性的观点和陈述,广义上的指的是一个社会集团所持的总体世界观及其线索(《意识形态及乌托邦》)
我是的意思是突然将马克思的理论跟曼海姆的定义能够统一起来了,因为意识形态只能是社会意识形态,所以对于个人来说,必然是虚假的。比如民族主义,比如原教旨主义,再进一步地,爱国主义,对于个人来说只能是一种虚假的陈述,只能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又是不可缺少的。像印度被英国征服,其实更多的是被印度人自己征服,一盘散沙,没有民族意识,民族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起一种对社会各阶层进行整合的作用,可以将各个阶层的人都统一到一个旗帜下去,但是对于个人来说,这些东西,所谓的民族,所谓的国家都是虚假的,都是社会意识形态。
再一个,就是意识形态的特征必然是其抽象性,最好的例子自然是美苏冷战时的意识形态,已经不是在一些具体的东西上做文章,而只是在一些抽象的什么剥削什么压迫,甚至只在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上做文章了,至于为什么共产主义好,或者为什么自由主义好,都已经不在考虑的范围内了。观之今天,其实也是可以找到这样的东西的,比如为什么要爱国,还有历史版的大量争论,都只是在一些跟现实无关的历史问题上争论了,尤其是民族问题。
然而人永远是社会的动物,人的一切都是社会才产物,比如人思想的基本工具,语言,看似属于个人,但其实只能是社会的,人永远跳不出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或许只能像vinge在小说中写的那样,当一个人就是一个社会的社会,这个矛盾才能得到解决。

旧文:民族与民族主义

ethnic也有民族的意思的,就是所谓的种族民族,和文化民族还有政治民族相区别的。重要的不是中国有没有民族的概念,而是在民族主义兴起之前,会不会有排外情绪?其实排外的东西,比如就说这个驱逐鞑虏,很明显的就是一个政治的口号,我们自己看那时候的人,也许还会带有点政治的色彩,毕竟我们的教科书一直说辛亥革命如何如何好,但如果从别的眼光看过去,排外绝非一种理性的选择,想想车臣,想想以色列。
再来讨论另一个问题,中国古代会不会有排斥外族的情绪?我觉得是没有的,农耕社会里不可能有这种思想的可能行动性的,因为基本的群体是村庄——尤其对中国而言,可以参见费正清的乡土中国——人生在村庄,死在村庄,村庄对于他们就是一切,所谓的民族所谓的满汉,与一般人无关,只有在利益遭受损害或是文化习惯遭受侵犯之时,才会拿起武器。
事实上往往正因为通信的极不发达,所以基本上一个民族在互相隔绝的情况下文化语言很容易分化,就汉族的南北,生活习惯就很不相同,不过汉族毕竟保留了相同的语言习惯,这个很重要,欧洲的语言因为是拼音语言,分化得就很厉害了。只有在近代资本主义兴起之后,尤其是新的通讯工具的发明,在一个大的范围内可以
将足够多的人联系在一起,民族意识才有可能产生,才有可能会意识到相同文化体的存在。这就是所谓的印刷技术造就了民族的说法。
至于民族是不是虚幻的概念,这个应该算一个现代人类学的基本看法吧,呵呵。上海和复旦那是客观存在的,不要将哲学上的东西扯进来。

旧文:美丽心情

小时候,常常因为迷恋路上的风景,耽误了回家,或是因为贪玩,没有做作业,而被大人训斥。后来学好了,学会了在玩之前先把作业写好,但发现这时候再也没有心情玩了。而那时美丽的风景,却再也不再有吸引力了,无数次漠然地走过,无数次漠然地将目光转
开。
永远怀念那一晚的星空,那一刻的美丽,可以留住生命。
后来人们常常后悔,后悔不该迷恋那一朵半山腰上的野花,而耽误了攀登顶峰的步伐,而我却永远眷恋那一刻的温柔,那一晚的灯光。顶峰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过是雪、大风、太阳,还有那一刻的寂寞。我还没有登上,就已经厌倦了。
或许顶峰确实美丽,有美丽的风景,有美丽的花朵,有美丽的容颜,但却再没有了这样美丽的心情了。贪恋又如何呢?我就是眷恋这红尘,因为这红尘有爱,而那灵道无情。我不要那漫天的花雨,也不希奇诸天的神佛,我已厌倦。

旧文:萧峰

其实在我看来,萧峰也算不上英雄,只不过是个一个江湖豪侠之客罢了,和金庸其他小说里的人物相比,比如郭靖、胡斐、张无忌、令狐冲,并没有什么特别能称得上英雄的地方。
甚至有些时候,还显得有些卤莽,比如说杀阿朱那一段;个人道德品质上,也绝对不能跟郭靖想比,救阿紫的那一段,要买人参,银子没了,大大咧咧地就去店里抢,换了郭靖,绝对不会那么做的,就算要抢,也会挑个为富不仁的家伙;正义感也不如令狐冲,看到星宿派的那帮混蛋胡乱杀人,也不出来制止,还是因为与阿紫有关,才出来教训别人,甚至也不是因为阿紫,而是因为牵涉到自己的情人,才出来出这个头,都是一些个人恩怨而已。
从头至尾,他也没做过任何能让人称之为英雄的事情,身世被揭穿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一个江湖汉子在江湖里的事情,打架,喝酒,处理一些杂七杂八的帮派事物,快意恩仇,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江湖义气要大于道德正义,远不如郭靖思考得深。仅此而已。在身世被揭穿之后,所想的也只是报仇,并没有想过这一切的合理性。可以说,支撑萧峰行事的一切动力,都是江湖原则,他并没有超出这个江湖,是个在江湖中打混的人,他所做的,所说的,都是以江湖规矩为标准的,所以他能为这个江湖所接受,不像令狐冲和狄云、还有石破天,与这个江湖格格不入。假如没有他那离奇的身世,一辈子也就不过是个江湖汉子,打打杀杀之中了却余生。
那么萧锋为什么被那么多人看作英雄?在我看来原因不过是因为萧锋是个偶像型的人物,他打破了金庸小说主人公从小到大的成长模式,而是如同古龙小说里的人物那样,一出场就是泰山顶上一棵松,江湖第一大帮派丐帮的帮主,再加上南乔锋被慕容的名声,比金庸小说里其他任何一个主人公出场地位都要高。他本人行事又果敢,敢做敢为,杀人放火,也不过是举手投足之间的事情,偶像型人物的奠定,一下子就树立了他在广大读者中的形象了。
萧峰最接近英雄的地方,一是在少林寺之中,当慕容搏要以自己性命换取萧锋挥兵南下,萧锋所说的那一段大义凛然的话语,这是萧锋唯一一次几乎要挑出这个江湖的地方,但他还是没有跳出,他反对征宋表面上的原因是为了天下黎民,不忍苍生受苦,但内心深处的原因,还是对大宋的一种土地的依恋,他是生于此,长于此的,你叫他怎么能忍心攻打这片地方?他不是思想者,而只是个行动者,没法对这个世界做更深一步的思考,这也就是他在雁门关前自杀的悲剧的根源。
萧锋自杀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个,一是没有了归宿感,辽国自是不会再容了他了,宋朝呢?似乎宋朝的武林可以接纳他,但是他们去救萧锋时喊的那句话却令萧锋深深地绝望了,“我们竟然听信马夫人的话,把你当作了契丹狗!”中原武林接受的,仍然是一个作为汉人的萧锋,而不是一个作为契丹人的萧锋,即使他们能够容忍萧锋作为一个契丹人在中原立足,但是这也只是一个特殊,他们还是把契丹人看做异族,即使在萧锋自杀之后,他们在雁门关前,仍然没有对这两个民族的矛盾做进一步的思考,萧锋即使在宋朝,他又怎么安心?
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内因,如果他是令狐冲,大不了归隐江湖,如果他是郭靖,就一生为契丹与汉的民族矛盾做调解吧,“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所以这第二个原因,就是他自己的局限性,他没有超出这个江湖,支撑他行事的一切动力,就是江湖原则,最多再加上忠孝的观念,所以当这个观念突然遇到了挑战,而这个挑战不是别的,只是他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双重身份,他所依赖的一切动力在这个挑战面前都显得如此得无力,究竟自己该算什么,他不知道。
他也无法知道,他只是个江湖汉子,一个乌托邦式的简单化的江湖,有恩报恩,有怨报怨,行侠仗义,打包不平,在这个复杂的显示面前显得如此地苍白,除了自杀,他无法选择另一条路。
最后说句题外话,这种摇晃于英雄与非英雄之间的任务最为难些,要比郭靖这种简单或者说是单纯的英雄难写得多,所以我以为这是金庸写的最好的小说之一。

旧文:身份制下的遗忘与背叛

1,所谓背叛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只是在身份制下的言论,网上到处可见的反日言论,就可以看做身份制下的反应。作为个体,几乎所有叫嚣反日的个人都与日本没有什么仇恨,国恨家仇,都与个体没有关系,没有几个人真正受过日本人的侮辱的。
2,人就其本质上来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学认为,没有单独意义上的个人,人都是被视为是某个群体的一员。社会交往中,我们在以一定的身份发言、行事,在家庭中,我们是子女,在学校中,我们是学生,在对外国来说,我们是中国人。
3,梅因在叙述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中写道:“起初,人们不是被视为一个个人,而是始终被看作一个特定团体的成员。”有人侮辱了你的父母,你为什么会感到愤怒?因为你被视为这个团体中的成员,对团体中成员的侮辱,就是对这个团体的侮辱。先人的仇恨,先人的屈辱,先人的荣耀,都由我们来承担,所谓的继承,都是因为我们被看作这个团体中的成员。
4,现代青少年对文革的无知,并不能被视为过错,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要去背负先人们犯下的过错。文革时他们犯下的罪行,为什么要他人不能忘记?对他们的指责完全没有道理。只有当他们被看作这个团体中一员,他们的身份是中国人的时候,他们才有必要去继承这段历史。
5,中国人为什么要纪念918,为什么要纪念1213,为什么有的中国人号召抵制日货?当年死去的人们早已不在这个世上,他们的后人也多半不在了,只是因为我们跟他们有个相同的身份,中国人。对这个身份下的任何个体的侮辱都可以被看作是对这个群体的每个人的侮辱。
6,或许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抵制日货是极不明智的行为,甚至仇恨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不理性的行为,但是,作为这个身份下的个体,我们无法对历史视而不见。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背叛的不是别的,而是你的身份,你的作为中国人的身份。经济学分析的是作为经济理性人的个体,然而经济学意义上的个体,在社会学中不存在。
7,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先人曾经被侮辱——仇恨与先人被侮辱,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仇恨不是可以遗传的东西,因而没有仇恨可以延续千年的时间,否则我们无法生存,你身边的最亲密的人,也许几百年前都是势不两立的仇家。正如尼采所言:“上帝将遗忘作为守护神放在人类尊严的神庙的门槛上。”
8,仇恨只是因为双方有不同的身份,有时甚至在双方有共同的利益条件下,身份也成为一种阻碍,这正是古往今来无数爱情悲剧的来源,莎士比亚笔下的朱丽叶叫道:“罗密欧,罗密欧,为什么你叫罗密欧?”即使被换做别的名字,他这个人还是这个人。但是,正是这个名字,标志了一种身份。
9,民族问题。历史上的满族今天当然不存在了,血统上的满族今天依然存在,我没研究过这方面的东西,不知道今天的满族后代依然可以被看作满族,但我至少知道这一点,历史上的契丹,历史上的回鹘,历史上的女真……都已经不存在了,当初屠杀汉族的蒙古人,当初屠杀汉族的蒙古人,当初屠杀少数民族的汉族,都与今天他们的后裔拥有不同的身份,当初的屠杀者的身份,今天都已经不存在了。所以,举出历史上的一些屠杀的意义,只能在于以史为鉴,不在犯这样的过错。要煽动民族仇恨,这些都是毫无说服力的,最多只能被当作是别有用心的人的一种手段而已。

旧文:女人与财产

女人天然不是私有财产,但私有财产天然是女人。

明眼人一下就看出来这句话是套老马的一句名言的。私有财产并不是先天的东西,是伴随着所有权的产生的。权利并非是某种具体的事物,而只是一种关系,人于人之间的关系。而所有权的特征,就在于其排他性,一个人宣布拥有某物,并不是指这件物品“属于”他,只是意味着这件物品他享有独占的权限。
原始社会是没有私有财产的,私有财产的最初形式,是对某物的排他性拥有。最初,排他性拥有的是战利品,战俘,以及女人。当然女人也可以同时为战俘,荷马史诗里面阿基琉斯和阿卡门农的矛盾,就起源于后者企图强占前者的一个女俘。
很多原始社会都有强掠妇女为妻的习俗,例如罗马人掠夺萨宾妇女为妻。现代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依然存在的强婚习俗,未尝不可以看作是这种古代遗风的流传或反射。当然,人不同于物,所以即使独占战俘或妇女,也不可以认为是私有财产,只能认为是身份制度——某人从属于某人。与契约制相对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契约关系。
但是是否可以这么认为,对物的独占起源于对人的独占?尤其是妇女。以现代社会为例,可以跟别人分享财产的人被认为是慷慨(当然也有被认为是蠢蛋的,呵呵),但是要与分享伴侣的。。。。也许只能被看作神经加变态。所以最有可能被独占的,应该也是妇女。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了,人不可以被看作财产,所以原命题不成立,所以原命题的形式只是一个噱头。

旧文:计算中的上帝

上帝存不存在?如果存在,如何感知他?是象吕特人一样,只凭直觉去认识上帝,还是象弗林纳人那样,用理性去证明上帝的存在?
上帝的存在与否在西方这是个几乎可以说的头等重要的大事,科幻小说中关于这个话题的,也是不甚枚举。这个东西说起来是太大了,偶没兴趣在这重翻一遍西方哲学史,偶只是大概地说一下神正论。
基督教一个基本的看法就是上帝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是善的,上帝是爱人类的。这就带来了一个矛盾,如上帝是善的,上帝就不会希望恶的存在,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恶,那么只有两中解释,要么上帝不是善的,要么上帝不是全能的,上帝不能消灭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神正论的大致内容。
这是个哲学问题,偶也没兴趣在这里翻出一大堆哲学的经典来谈这个,这个问题争论的也够多的了。其实这个问题在偶看来很好解释,只要抛弃了上帝对人类的关照,放弃西方宗教里的那一套说教,就很好解释了,参看偶的说明栏。

科学的每一步发展,都在摧毁着人对上帝的信仰,上帝要么不存在,即使存在,也对我们的生活没有影响。我们的一切都和上帝无关,似乎这一切都已经得到了科学的证明了。

但是在科幻小说里,上帝却并非一个虚幻的东西,人可以任意地假设上帝的存在,科幻小说也可以任意地虚构事实。

计算机中的上帝里,上帝就是可以通过理性证明出来的。我们这个银河系中,居然存在一个超级文明,他们为了自己的继续存在,引爆了一颗超新星,要把银河系的半数生命给蒸发掉。然而最终却有了一神秘实体,在引爆了的超新星与我们地球之间,阻挡了致命的辐射。

无论是谁,我想看到这一段的时候,都会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上帝啊,几千年来我们一直追随着的东西,眼看就要来到我们的眼前。人类的生活将会有怎么样的改变?也许那时已经没有了人类,可是人类在上帝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即使那个那个不是基督教的上帝,不曾给我们带来圣经。可是我们在这个宇宙中,找到了自己的创造者,被创造的与创造者就要面对面。
这是怎样的一种气势恢弘呢?

追寻上帝的足迹的人当然不止索耶一人,克拉克也写过一篇短篇小说,星,情节并不复杂。一个宇航员,在凤凰星云的一个行星上发现了一个文明的痕迹,然而这一切都伴随着颗超新星的爆发而毁灭了。当他将这个超新星的爆发与地球的历史联系起来之后,发现了这正是那颗当年照亮了伯利恒星空,预示了救世主的降临,引导着东方三博士的到来的那颗星。

“千古谜团终于解破,真相不容我们置疑。但……神啊!宇宙间有亿万恒星,为什么你 偏选上这颗?你用大火断送了这个世界的人,就只是为了照亮伯利恒的早晨?”


够了,上帝是爱我们的,上帝在宇宙中仅仅挑选了我们做为他的选民。宇宙是为我们存在的,上帝是善的,上帝是全能的。

旧文:人所追求的是什么

以前的看法一直是,人追求的是幸福。
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的假设就是假定人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因此我当然毫不犹豫地认为,人追求的理所当然是幸福。在这条功利主义的原则之下,经济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至于被称做经济学帝国主义。
但现在看了一九八四之后,虽然偶还是认为人追求的是幸福,但是,如果没有自由的号角始终在人的耳边吹响的话,幸福很容易演化为虚幻的满足。
也许自由不是一种可以追求的东西,它不是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任何号召自由、平等、博爱的人,对他们都需要加以警惕。美丽的言语之下隐藏的,常常是危险的阴谋。任何被这些东西迷住眼睛的人,自己都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看过双城记和九三年的人大概永远都不会忘掉那里面的疯狂。人很容易为一种虚幻的东西发疯的,他们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
如果全部按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看的话,人追求的是幸福,体现在现实的层面上,就是满足。不管怎么样的满足,只要是满足。那么使人满足的办法有两个,一个是追逐使自己满足的东西,一个是控制自己的欲望,所谓知足长乐。
前一条是我以前常常批判的东西,因为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而满足欲望的手段却是有限的,因而人就不可避免地要陷入叔本华所谈的悲剧中了。后一条,偶比较赞同的,当然偶不是赞成禁欲主义。只是偶赞同凡勃伦的观点,其实人所追求的往往是自己并不想要的东西,名利都不过是虚荣而已。一种表现自己地位的东西,明显有闲和代理有闲而已。
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看法就是,人追求的是幸福,不管幸福的代价是什么。如果全世界所有人的死亡可以给你带来幸福,你就去把他们全杀了——虽然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而且你也不会因为全世界所有人的死亡而感到快乐。
这样,自由、平等、博爱就成为了彻底的虚无的东西了,既非人达到幸福的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只是人们追求幸福中的一个口号而已。而且这个口号也很容易演变成一种危险的东西的。
但是追求幸福,这个也是同样危险的。因为幸福同样可以达到暴政,这是我们以前所没有认识到的。对幸福的追求——或者说是对快乐的追求,同样可以造成危险的境地的。

白痴快不快乐?快乐,他是天地下最快乐的人。很多诗人也曾羡慕过愚者的快乐,他们无忧无虑,永远快乐。
但是如果人真的要以无知为快乐的话,人的前途将是很渺茫的。庸俗的幸福很快就会充斥了我们的一切生活,我们一切都是快乐,快乐,再快乐。快乐主义很快就会成为地球上最流行的宗教。无数科幻小说所预言的,也许就会变为现实。
即使自由是渺茫的,是不确定的,是虚幻的,我们也要去追求它。号角必须永远吹响,否则后人会忘了我们今天获得的是怎么样的幸福,只要有人还记得我们的自由,他们就不会甘于沦为奴隶。如果人民忘记了一切,也许他们将会是幸福的,但是这种幸福,就好象蜡烛的光芒,只能在黑夜之中为人们提供光亮,提供生活的勇气,一旦白昼来临,他们将会发现,自己的快乐转瞬即逝。
卢梭批判伏尔泰,有点就是看不起他老是追求所谓的自由民主。卢梭要的是自然状态,人的无知那是最好的,他不知疲倦地赞美非洲的黑人,那是多么美好的状态啊,锁链怎么可能铐在不知奴役为何物的人身上?他并不是一定要我们返回自然状态没,他只是要我们从那个角度看过来,看我们今天失去了什么东西。我们今天失去的,是远比自由民主博爱平等。。。。所有我们追求的理想更珍贵的东西。
但是射出去的箭,毕竟是再也会不来了,我们永远不可能回到那个也许从来没有存在过的自然状态了,我们只能努力地去争取我们想要的东西。伏尔泰鼓吹的东西,也许在卢梭看来是不值一提的,但我们只能追求那个了。法国大革命也许是虚幻的噩梦,但这场梦之后,人民至少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要追求的又是什么。也许自由不是最可贵的,但如果没有自由的话,幸福也将成为不可言说的。
年轻时的康德写下了这样的豪言壮语:我要为一切人恢复为人的一切权利。
年轻的马克思也写过类似的话语: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一切人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

那是种理想主义,但不要对此不屑,他们所说的东西,也许就是我们的未来。

旧文:偶像的终结

历史是什么东西?
历史永远不是过去的,我们都生活在历史之中。过去的一切都告诉着我们未来。加达默说道:“历史不是管家婆,把他接受到的一切原封不动地交给我们;我们的一切都在历史之中。”
列宁的话永远不会过时:“你掌握了现在也就掌握了过去,你掌握了过去也就掌握了未来。 人民怎样记忆过去,也就会怎样面队现在与未来。” 因此,历史的话语权永远都是统治者争夺的对象。对历史的解释将决定着我们看待今天的眼光。“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毛的现象更是如此。
他离我们还不到三十年,三十年的时光还不足以使我们淡忘一个历史人物。更何况他是一个如此伟大的历史人物——请注意我这儿用伟大的含义,不代表我赞赏他,我同样可以说拿破仑是个伟大人物,只是因为他足够有力——他的阴影我们今天大部分人还没有走出来。我们的教科书中,依然能看得到他的影子,即使在反对他的时候,也是能感觉一个沉重的尸体压在我们的身上。
我们曾经崇拜过他,那是个梦境一般的年代,烧红了眼睛的古猿的本能再一次地重现在人类的身上,人们的行事都带有一种恍惚的感觉,我们的理性泯灭了,我们到处呐喊,那是个激情的年代,即使在今天,我们也能感受到那种疯狂的力量。
我们为什么要偶像?
“你们今天崇拜我,等我死了之后你们又怎么办?你们要当心,偶像的柱子倒了下来的时候,当心砸到你们自己!”尼采借查拉图斯特拉的口高声呐喊。你难道听不到吗?
这根柱子倒了下来,砸死的不仅仅是一代人。幸好,它不是一下子轰然倒地的。另一位巨人用手扶着它,缓缓地将它放在了地上。
我们今天已经不需要偶像了,为什么有人不相信呢?他们千方百计地想维护着这个偶像,是的偶像的终结是令人痛苦的。但孩子终须要断乳的,你要长大,就必须要依靠你自己。这个偶像已经过时了,他太老了,而我们今天已经长大了。
这个版里面对毛的争论,有多少是真正学理意义上的?真正平心静气地把毛看作一个历史人物的?他更多地是被当作了一种符号,一个偶像崇拜的符号。你们紧紧地抓住他,不敢放手,深怕掉进那无底的深渊。千方百计地为他的错误辩解。可笑啊,你们这些偶像崇拜者,在你们的偶像的面上抹上你们自己的脂粉,他自己看到了,怕也是要笑死了。
你们喊道,历史的过错不能推在个人的头上,毛是伟大的!
我嘲笑你们,因为你们的胆怯。你们不敢批判他。你们的理由也许自己看到时也是要好笑的。历史的过错不由人承担又由什么来承担?历史吗?那么历史难道不是人创造的吗?时代?呵呵,你们难道就这么害怕他吗?历史的批判如果要是全部由时代来承担,那么历史上还有什么罪人?每个人都是历史的产物,滚滚的洪流从时间的山顶冲下来,我们只是被夹杂在其中的石子而已。
我们对历史的批判不可能站在纯粹理性的角度的,我们今天批判毛,只是为了反省他的错误,永远不可能给以公正——真正的公正,你到上帝那去要吧!他既然做为一个符号毁灭了一些东西,我们今天把他当作一号来批判,同样可以挽救一些东西,当我们想起他的时候,我们对他的批判,可以令一些人警醒一点。
没几个人跟毛有仇了,在今天这个社会里。——跟他有仇?你配吗?我们没有谁真正经历过他的时代,我们对他的印象只是从我们这个民族的记忆中获取而来的。时代已经扭转了,我们需要的是理性,不是偶像。
但愿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能原谅我。

旧文:为什么会有人类

记不清是谁说过的一句话了,从这个荒芜的世界上,进化出了人类这么高级的智慧生命,就好象从一个超级的大垃圾堆里,没有任何人去管它,而自动演化出了一辆奔驰轿车一样。
他的比喻实在是恰当,人确实是一件了不起的东西,在这个寂寞的宇宙里生成可以理解它的生物,实在是很了不起的事情,爱因斯坦所说的好,宇宙的最不可理解之处在于它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要产生人类?如果我们抛开一些人类固有的眼光,纯粹用物理的眼光来看的话,我们会的出一些有趣的结果的。即使用高中的物理水准,我们也能给出人类为什么要诞生的理由。
热力学第二定律:熵总是趋向与不断增大的(忘了熵是什么的,回去翻翻物理书),由此可知,世界的混乱度总是不断增加的。看起来人类的诞生改变了这一切,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世界上的混乱度大大减少了,各种荒野都被开垦了,人类建立起了壮观的城市,从宇宙上看来,地球上的景象非常地不混乱。但是这只是假象,你得记住,物理学的规律到那都是有用的。看起来混乱度是减少了,但是,能量的流失并没有计算在内,城市的兴起,是以大量能量的消耗为代价的,而且城市化的进程也就是大量能量被消耗的进程,整个农业时代,也许消耗的能量也不如工业革命以来一个世纪消耗的能量多能量的大量消耗,当然毫无疑问地加快了熵的增长,恩,现在再回到原来的地方,为什么要有人类?
答曰,人类的诞生符合热力学第二定律的需要。
须知,宇宙中的能量是守衡的,不会多也不会少。而每种具有大量的能量的物体,都要把它的能量转移至能量级低于它的物体中,太阳向地球转移能量,地球接受了能量,把其中的大部分都转化为了内能,以风能,水能。。。。。反正地球上的绝大部分能量都是来自太阳的,然后最终大部分的都转移到了外太空,也是寂寞的荒凉世界了,能量也是比它低的,总之。还有的部分则以化学能的形式储存在植物的体内,然后再历经几亿年的岁月,又转化为了煤炭石油。。。等等等等。这些能量要是自己消耗,非得再用几亿年的时光不可,能量的转移自然速度不能满足需要了。
幸而,人类诞生了,人类的诞生就是以大量的能量消耗为基础的,自人类诞生以来,人类消耗了数以亿亿计的木材,千亿计的煤。。。。。能量向熵的转移速度被大大加快了,如没有人类的话,这些能量至少要多在地球上存在一亿年。然后另外一个物理学的定律,能量的消耗总是按途径最简单的方向进行(恩,好象是化学上的。。算了算了,反正是真理),根据这一条,和上面的论证,毫无疑问的是,人类的产生是能量消耗的最简单的最快捷的途径。因此,人类的诞生不可避免。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在中世纪的时候,关于目的论的一些争执了,宇宙是上帝为了人类创造的,星星是干什么的?为了使人们想到上帝;太阳是干什么的?为了照明;月亮是干什么的?为了夜晚的照明;那为什么要有白天和黑夜呢?因为人是需要休息地;。。。同理,老鼠是为了让猫吃的,猫是为了让人玩的。。。。。。这当然是荒谬绝伦的言论了,伏尔泰早在老实人中批判过了这种理论了。但是,即使在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发现,目的论依然还是有它的一定价值的。比如我今天谈论的这个话题,可否这么认为,人类为什么要诞生?为了给地球消耗能量。

答案就这么简单。

旧文:星空

康德的名言: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使我们的心灵受到震撼,一个是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一个是我们心中的道德规范。后一个,不说也罢,偶不喜欢康德,就因为他的绝对命令,也许是偶认识不够,理解不了,但偶就是不喜欢。
但前一个,却是真正能使我们受到震撼的东西。

不见头上的灿烂星空,也有半年了吧,浦口的天空虽说要比城里的要好,但也是阴沉沉的,半点不如家里的天空澄清透明,看星星的时候犹如隔着一层毛玻璃。去年十一月的流星雨,半夜三更,我和我的同学爬起来看,结果大失所望,在寒风中站了两个小时吧,我运气好,也只看到了10颗流星。
这算什么?记得小时侯夏天在家里乘凉的时候,你就躺在床上,看着头上的星空,一个晚上绝对不止看到这么多的流星。我有的同学说他还从没见过银河是什么样子,我顿时想起了爱默生的话了:假如一个星球上人们一千年才能看到一次星星,人们将会怎样地欣喜若狂,又会怎样地追逐天堂和上帝啊!
也许居住在城市里的人可以为他做一个验证。
不过阿西莫夫后来也就这句话写了篇小说,《黄昏》,那个星球的人一千年才能见到一次星星,那样的景色过于壮丽,但是,他们没有追求上帝,而是,统统疯了。

阴雨似乎总是伴随着我的每一个假期,好象去年的国庆也是阴雨连绵,今年的五一又是这样了,晦涩的天空飘着几丝雨意,让人不爽的心里有增添几分不快。
许久没停电了,但是昨晚忽然当它来临之时,好象又种喜悦的感觉,缓缓步出户外,仰头一看,竟又是满天星斗,但是我仔细一看,这已经不再是我离家时的星空了。北斗七星的斗柄,已指向东方,在看看全天的星座,好象已经没几个我认识的了。半年前的星空,璀璨的明星太多了,但如今,好象全都换了。
斗转星移,物是人非,这个也不仅仅是诗里面才有的。

全天的星座我认识大概有四分之一,也就是20来个,不算多,眼睛太差了,好多星图上的星星根本看不见。象我自己的星座,魔羯座,比较暗淡,我只认过一次,现在再叫我找,怕就找不着了。
春季的天空,亮星不大多,著名的星座也很少,我认识的,仰头望望,好象也就狮子座了。这个星座认识很久了,应该还是小学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上的自然课,讲星空,春季星空,这是最显眼的星座,著名的大问号,还有尾巴上的直角三角形。
但最显眼的,也许还是那颗著名的亮星,狮子座a星,春季星空里南天最亮的星星了。不过我比较喜欢它的中文名字,轩辕十四,听起来象是武侠小说里的名字。天上的星星中,还有很多也好听的中文名字,象河鼓二,南河三啊,等等等等。

星辰要比人长寿,我们的头上的星空,早已俯瞰过多少代的人类在这个渺小的地球上耕耘,繁殖生息。但星辰不会说话,所以只好任由地上的人们给他起这些也许在它看来很奇怪的名字。
但人们还要给地上的人对应个星星。
狮子王里面,父亲对小辛巴说,你看见我们头上的星空了吗?那些星星,都是以前死去的国王,他们在我们的头顶上注视着我们。

我们的星星呢?我们的渺渺众生呢?我们又对应着天上的哪颗星星?
无穷的星云在我们的眼前逐一展开,历史的脚步又似乎回荡在这漫天的星斗之中,过去死去的人,似乎又在古老的传说中复活了。不朽的星辰,永恒的东西,为什么要和人类纠缠在一起呢?

银河啊,你可曾知道,这个渺小的星球上,有一种自己称自己为人类的生命?

旧文:二月

山坡上到处都是黑色的腐烂的残枝和发黄的枯萎的草皮,背阳的一面的山坡上,阴暗的角落里也不难发现残雪的踪迹。黑石上的残雪倔强地证明着自我的存在,默默地在寒冷的角落里继续着冬天。
但这毕竟已经是二月了,顽石上的雪迹已经消融,溪流也开始冲刷着沟底的石块。溪水并不清澈,缓缓地流动着,水面上不时漂着一些枯枝,这些枯枝已经经历了一个冬天的寒冻,表皮已经发黑,摸着就有一股寒气迎面而来。
依然没有别的绿色,冬小麦还在做它的梦,梦着春天的到来。山坡上静静地伫立着几棵马尾松,暗绿色的松针在一个冬天的并没有减少多少。地面还是湿的,黑色的腐殖层里不时 能看到棕色的松塔。
田野上空飞过一只漆黑的鸟,大概是灰喜鹊吧。喜鹊的窝在高高的树丫上,夏天的时候在浓密的树荫里很难被发现,但这时候,一团黑黑的东西在光秃秃的白杨树上特别地显眼。
我走在小溪边,顺手从溪边折下了一根树枝,意外地发现树枝上已经有了嫩芽了,鼓鼓的,也许不用很长时间就要发芽了,被我折断的树枝断处,也泛着淡淡的绿色。
毕竟已经是二月了。

旧文:何谓道德

历史是什么,这个问题有点大了,简单点,历史就是过去的东西吧,但历史绝不是档案馆里的冷冰冰的史料,而是蕴涵在传统之中的,而且对我们的生活有极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我们的活动不是由真正的需求推动,而是由习惯和风俗决定的。伦理也可以说是历史的一部分,同样也是来自与习惯,但是这种习惯好象也太久远了,以至于我们甚至忘了这些习惯的本来面目是什么。我们在行动之时,也许从来不曾考虑,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所说的正义,又掩盖在什么样的利益下呢?
尼才说的好,什么是正义?正义就是势均力敌的对手之间做出的妥协。他又说,上帝将健忘作为守护神放在人类尊严的神庙上。我们今天能在这里谈论人的平等,也许就是我们太健忘了,我们忘记了平等不过是几百年前才兴起的概念,我们竟如此地狂妄要把一个短短的才不过几百年的概念当做人的一个普世理念。
当苏格拉底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讨论正义的时候,他们从来没有认为正义包含人的平等,人的不平等毫无疑问是理所当然的,所谓的平等只不过是伦理进化中的一个过程而已,在进化的里程中,个人的尊严从来没有被考虑进去,从来就没有什么先天的天赋人权,我们制定出了法律,也许只因为我们害怕,我们害怕我们的利益受到侵害,我们害怕霍布斯说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假如你足够强大的话,你就会公开地表示你对他人的轻蔑,但是你不敢,因为你不够强大”。
我们主张的一切伦理,又有哪条能够给它找到一个先天意义上的理由呢?几乎我们所主张的每一条伦理道德,都可以在土著人里面找到相反的例证。法律,法律又是什么?我们所谈论的法律,其实还不是我们利益的体现吗?每一条法律的制定都是各种利益主体互相妥协的结果,又哪有什么普世的法律了?
罗马法的起源不过是对其风俗和习惯的文本化,ius的本意就是习俗,lex是对其的阐释,法律并不是来自什么先天的东西,而是道德伦理在国家机器之下的强制化和规范化——也许还有其他的一些利益的体现,但是,毕竟法律只是利益的体现,而非一些抽象的天赋人权的东西。
均衡,永远是均衡,而不是什么道德伦理,我们才有可能在这地方谈论这些无聊的话题,一旦这种均衡被打破,什么道德都是玩笑一句。前工业时代,这种均衡的打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启蒙思想家们才有可能将其天赋人权当作普世的理想,但是正如原子弹的出现打破了国家之间的均衡(在核武器的条件下,你还能坚信人类不会被自己灭亡吗?),因特网和克隆人的出现打破了人与人之间的均衡(你看不看科幻?如果不看的话,那就太可惜了,建议你看看弗洛文奇的真名实姓),也许克隆人的出现只是个时间问题,就看有没有一个大胆而又有天赋的疯子出现了。

旧文:想哭的感觉

常常感到自己很无助,老想大哭一场。
我很坚强,我自信世界上的一切灾难都降临到我的身上,我也能坦然面对。我又很脆弱,来自心灵的打击,还有自己的冥想,总是能够轻而易举地直达我的内心,将我打倒地。
你可以面对人间的一切灾难,可你怎么能面对来自上帝的打击?我是个很能控制自己情感的人,在别人面前我什么也不表露出来,我总是显得很坚强,很乐观,自己也给人以一种豪爽大气的印象。可是只有在我孤独一人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地无助。我平时的时候从来不哭,可是在看书或者听音乐的时候,却常常泪流满面。
因为它打动了我的内心。
音乐实在是件神奇的东西,有时我的某些情感连我自己都忘了,可是音乐照样把它从心灵的最深处翻出来,再度深深地搅动我的内心。谁说音乐能使人安静的?可我每次听的时候,总是被那具有魔力的旋律拨弄得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有时我常想,我干吗要想这么多呢?其实做一个无知者,什么都不用想,也是很快活的啊。可我为什么要爱上哲学呢?还偏偏是西方哲学,干吗要想这些东西来折磨自己呢?你就是想了又能怎么样呢?只会使你的生活更加地迷茫。
我现在想得越多,越能感受到上帝的存在。人真的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吗?其实每个人都是被命运所拨弄的棋子,它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反抗不了。有时你明明知道你这样做不好,可是你还是会这样做,你知道这样做只会使你的人生更加地痛苦,可是你就抑制不了这种欲望,人其实都是被欲望所推动的,即使你摆脱了人间的欲望,比如金钱、名利,可是照样还会有别的欲望来打搅你,甚至比人间的欲望更能折磨人。比如求知的欲望,你怎么也摆脱不了,明知道不去想会更舒服一些,可还是要禁不住去想。
我不是一个想家的人,可是我现在真的好想好想回家,呆在这里我真的受够了,其实这里的一切都不是我想做的,只是为了人间一切荒谬的情感,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就会感觉对不住一些人。我只想回家,在家里我什么也不用想,父母都是爱我的,我永远知道这一点,我在家里是绝对安全的。
但这又怎能做到呢?
其实就在家里的时候,我依然是呆不住的。父母都是小学教师,他们都爱我,我当然知道,可是他们都不能理解我。而且即使在家中,依然不得安宁,老是觉得闷,呆不了几天,就又想到学校了。明知在家中其实更适合我,但我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上面是金黄色的太阳,
下面是比蓝天还澄清的碧波,
而它,不安的,在乞求风暴
似乎只有在风暴中才有安详。

莱蒙托夫的这首诗,每次读的时候眼眶都禁不住要湿润,我自己原来永远不了解自己的情感,可是他让我了解了。我就是一个不安的人,就象他所写的帆一样。总是追求风暴,虽然知道港湾更适合自己,可就是不能摆脱的了这种欲望。人被看不见的命运所拨弄,永远不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上帝为什么要给我这一切的欲望呢?让我去追求这一切不可能得到的东西,被无情的命运所拨弄?
我现在只想找个无人的地方,隐居几个月。什么音乐也不听,什么书也不看,什么东西也不想,我只想静静地一个人呆着,远离这世间的一切尘嚣,我真的受够了这一切。
也许我这样下去,迟早要发疯的。

旧文:哈姆雷特与堂吉诃德

这两个人物如果对比起来看是很有意思的。
屠格列夫说,哈姆雷特与堂吉诃德,是人类天性赖以旋转的两个天极。
这句话这么理解?
哈姆雷特是行动的矮子,思想的巨人,而堂吉诃德正好相反,是行动的巨人,思想的矮子。哈姆雷特过多地考虑了他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于是他不停地思索,我这样做了之后,能保证世界就太平了吗?就算我杀了我的杀父仇人,那又能怎么样?于是他不停地思索,知道最后被自己的思想击倒。用歌德的话说就是,一棵橡树长在了一个花瓶里了。橡树是终究要挣破花瓶的。
他的思索即使是天神也能被压垮的,上帝如果也会思考的话,他也会想,我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吗?这些有朽的人类难道真的值得我关心吗?我这样对待他们,我有能得到什么呢?我的不朽又有什么意义呢?
幸而上帝不思考。而且,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但哈姆雷特是人,他禁不住要思考。他的思考有点类似于存在主义的作家们。存在主义是在人类遭受巨大灾难时开始思考人类存在的意义的,而哈姆雷特,则是在惊闻自己的杀父仇人居然就带着皇冠时开始思考的。
——若非噩梦连连,即使我被困在果壳中,我依然回以为自己是无限空间之王。

这里我又想到了霍金的书《果壳中的宇宙》,其实霍金也是个哈姆雷特,他不愿意被无知所包围,他要在虚无之中给自己找到立足点,要找到宇宙的终极解释。幸而他找到了他的平衡点,他没有象爱因斯坦那样,陷入无穷的沉思。
哈姆雷特的思索是注定没有结果的,因为他思索的东西太大了。他竟然妄想给人的存在找到一个理由,给人类的行动找到一个解释。人类又怎么会有一个存在的理由呢?人就是存在,存在先于本质。你不必发问,只需要行动。
但是,人真的只要行动就够了吗?另外一个人物,堂吉诃德给我们做出了回答。
他与哈姆雷特恰恰相反。他在行动之前,永远不会思考。看到风车,那就是魔鬼;看到羊群,那就是军队。他为此碰了无数次壁,依然不知改悔。他是个行动先于思考的人。而且他永远不会对自己进行一下反思。他并不是一个愚蠢的人,作者也写到,当他不在考虑骑士的时候,他的头脑是异常清醒的,常常说出一些很有见地的话来。但是,他是一个缺乏哲学反思的人物。万事在他看来都是合理的,他永远不会去思索骑士的合理性。他的行事,靠的几乎完全是激情。
用文学上的术语来说,他是个浪漫主义者。
然而我们不能不佩服他的勇气,他是一个非常有勇气的人。面对哪怕是最强劲的对手,他都不曾有过丝毫的退缩。虽然,他的勇气往往用在了错误的地方。
哈姆雷特、堂吉诃德,一个代表人类的思想,一个代表人类的行动。
如果在哲学上给这两个人找到对应的话,一个对应的是信仰感,一个对应的是虚无感。基尔凯戈尔说,荒谬感,或者虚无感,与信仰感,永远纠缠在一起。实际上,人类的整个生命就是这两种力量为争夺我们的灵魂而展开的斗争。哈姆雷特,是虚无感彻底战胜了信仰感,因为他所信仰的一切,都已被无情的事实所击垮。他不能相信任何人,哪怕是他的挚友。而堂吉诃德,则是信仰感彻底战胜了虚无感,他几乎没有怀疑,相信他从书上得来的一切知识。
这两个人都是悲剧人物。他们的悲剧在于他们没有在这两种力量之间,找到自己的平衡点,不是倾向与这边,就是那边。
而将这两种力量进行有效的平衡,要等到几百年后,由浮士德来完成。

旧文:失眠偶记

失眠的滋味是难受的。
躺在床上,换着各种姿势,仰睡、侧睡、向左侧、向右侧、趴着睡,无论那种姿势都令人难以入眠。而且老是觉得枕头非常非常地令人不舒服,一个枕头矮了,两个枕头又高了,将一个枕头折起来,终于舒服了几秒钟,但稍微一动,又觉得非常地不舒服。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法,在枕头下面垫了几本书,终于舒服了,可是没过几分钟,又觉得难过得要命。
脑袋里隐隐有音乐滚动的声音,算了,反正也睡不着,干脆出去走走吧。于是穿好衣服,披上大衣,穿着拖鞋,走下楼去。原来也没准备到校园了去的,可是到楼下一看,居然楼门没有锁?奇怪的事情。当然推开门。半夜三更的时候到校园里闲逛,会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什么别人,这时候校园里那来的别人?要是真的有别人,那才值得怀疑呢。在校园里走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脚步声大得惊人,连回声都大得不得了,在空旷的校园里来回响动,老是觉得后面有这什么人似的,没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回头看看。当然没有别人,可是心里老觉得不舒服,只能将脚步声尽量地放轻。
随便随便走着,又到了星湖前面。白天常到这里来,但是晚上,这里的景色完全不同。我突然发现,原来湖面是真的可以水平如镜的。这时候一点风都没有,平静的湖面就好像是扯平了的丝绸,一点细微的褶皱都没有,而且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儿非常非常宁静,虽然外面的公路上不时传来轰隆轰隆的车声,从这头滚到那头。周边一个人都没有{废话},湖面静悄悄的,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了,安静得简直使人不敢相信这就是白天的那个熙熙攘攘的很吵闹的那个星湖。湖边的路灯倒映在静静的湖面上,一动都不动,犹如一双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你看,而且几乎和真实的路灯一样亮,给人的感觉甚至有点诡异了。但是这景色真的是很美的,如果带了相机,我一定要把这景象拍下来。找个椅子坐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已经有露水了。我原来以为露水都是清晨时候下的,但现在才半夜啊。只好站在湖边上,看着这静静的湖面。这时候突然想起了老杜的一首诗:

竹凉侵臣衲,野月满庭隅。
重露成涓滴,稀星乍有无。
暗飞萤自照,水宿鸟相呼。
万里干戈事,空悲清夜徂。

显然杜甫这一晚也是失眠,而且也是在一个秋天的夜晚失眠的。你看他景色从入夜一直写到天明,一夜的时光在失眠之中悄悄地流逝。他显然是有所愁思,他所愁的是什么,在今天已经丝毫不能引起我们的共鸣。但是这种相同的失眠的感受,却能让千载之下的我们依然有着相同的感受。
站在湖边站得久了,身上倒还不觉得冷,脚却冻得冰凉,我只穿了一双拖鞋,现在站在这深秋的湖边上,早已冻得没有感觉了。于是又拖着这令人不安的脚步声,一步一步地回到了宿舍楼,门当然还没锁。走到三楼的时候。发现居然还有位老兄坐在楼道里,不知是看书还是写作业。敬佩啊。
回到宿舍门口,打开门,进去,尽量不发出声音,重新躺在床上,依旧睡不着。这时不知那个宿舍有人在敲门,大概是出去上网的走时候忘了带钥匙。可惜敲了半天的门,也没有人过来开门。我又悄悄地打开门,站在楼道里,看了他一会,他没发现我。我又悄悄地走
回来,砰地一声,关上了宿舍门。

旧文:留得残荷听雨声

红楼梦中,林黛玉说,李义山的诗中,她只喜欢一句,就是那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她为什么喜欢,书中没有说。我们原本觉得,一个具有深沉情感的诗人,本应得到同样多愁善感的林妹妹的喜爱,但是不,她只喜欢他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
留得残荷听雨声,那是一种追忆,温暖的烛光下,多情的人在追忆着逝去的好时光。雨打芭蕉,那是种凄清的美,雨打残荷,那又是一种怎样的美呢?荷花已经谢了,明年也许会再开,但再开的已经不再是今年的荷花了,逝去的东西终究已不再可能回来,而只能留在心中追忆。逝者如斯,人生亦如斯,伤感的林妹妹自然能体会得到这种细腻的情感。人生苦短,再美丽的容颜,再青春的年华,在时间的镰刀下,也不过轻轻一挥;便是那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也不过都付与那残垣断壁间。这样的情感,又怎能不令人心晃神移!残荷摇曳,雨水一点一点地打在上面,眼看就要枯萎了,美丽的事物总是要离人们远去的,今年的荷花再也见不到了,一种令人心痛的感觉阵阵袭来,令人伤感无比。荷花明年当然还会开的,但是,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又知有谁呢?赏花的人总是要老去的,当等到春尽花落红颜老的时候,也许就是最令人伤感的时候,美丽的颜容随着岁月的脚步渐渐地变得不再美丽,花开最绚烂的时候,赏花的人在我的身边;花谢的时候,赏花的人,他,又在哪里呢?
去年赏花的人已经不在了,所赏的花也不在了,但他心中的花,却伴随着他的诗,一直流传到今天,并打动着千千万万和他同样伤感的人。但是,那真的是他心中的花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连他自己都搞不清的感情,我们又怎能大胆地说,我们能够真正地理解?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啊,荷花就要谢了,在湖面上轻轻地摇曳,任凭凄凉的雨水打在自己的身上;那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啊,温柔而又苍茫,缠绵而又缛丽,多情而又怨诉,让人沉醉而又不能自拔。也许我们不需要也不可能理解,只要我们感动,感动着世上有这么一颗敏感而又多情的心,那也就够了。
大观园中的荷花当然早已不在了,写大观园的那个人也早就不在了,潇湘馆,怡红院,稻香村,藕香榭,这些本来就不存在的地方当然也不可能还在了。但是里面的人,一个个却如同鲜活的一般,依然在我们的眼前萦绕,他们的音容笑貌,也如同昨天才发生的一样,他们的悲悲喜喜,也一样能够打动今天的我们。追忆他们的欢声笑语,看着最后的苍茫,又怎能不令人垂泪。写书的人,大概是最能体会李义山的这句诗的。
残荷,残荷,留得雨声听残荷。

旧文:最爱郭襄

金庸的小说中女主角你最喜欢的是谁?
当我向我的同学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各式各样的答案都有,当然比较多的只有几个,比如说黄蓉啊,王语嫣啊。当然也有人比较另类,会说喜欢赵敏,我一直就在纳闷,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心计十足的女子。那么你自己呢?我的同学又这样问我,我想了一会,最后回答道,郭襄。我的同学都吃了一惊,有谁会喜欢这么一个没有头脑的人。再说, 那也不是主角啊。
我又想了一会,想想也是,但我就是喜欢。再说,这也跟我的一贯风格也是一致的,红楼梦中我也喜欢的是那个咬舌头,“爱哥哥”、“二哥哥”分不清的有点傻气的史湘云。但要说有什么理由吗?我要编也能编出一些,但我觉得还是因为我比较偏向于可爱的女孩子吧,这两人虽然是最没头脑的,但同时也是最可爱的。这两个人也都是属于比较豪爽的那一类,最起码没有那种小家子气。而且这两人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没有美丽的爱情,这又使两人的美好气质上蒙了一层幽怨的感觉,那真是楚楚可怜。这么美好的女孩子轻而易举地被人们伤害,总是给人一种心痛的感觉。
似乎郭襄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几乎所有的人——甚至动物——都对她没有敌意。它给人的印象总是美好的。几乎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很喜欢她,正派人物就不用说了,就是那个黄老邪,一生没几个人看得上眼的,偏偏对这个外孙女几乎立刻就喜欢上了;李莫愁一生杀人无数,可竟几乎愿意为她牺牲自己的生命;西山一窟鬼那么凶狠霸道,可是这么一个可爱的女孩子,他们也是几乎立刻就接受了,甚至其中的一人后来还为她而死;金轮法王虽然几乎要把她烧死,但那是因为两国的国事,跟个人恩怨完全没有关系,而且就是到了临刑的那一刻,金轮法王也也是很喜欢她的。
可是,这么一个美好的女孩子,偏偏就没有美好的爱情。她喜欢的人也许没有错,但是偏偏有了一个小龙女。假如没有小龙女,也许杨过会喜欢上她的。她爱得没有错,爱的人也没有错,但两人偏偏就不能在一起,仅仅因为一个小龙女。最后郭襄怎么样,书中没有明确交代,但是从另一部书中看,最后郭襄应该是出家为尼,并创立了蛾眉派,成了一代女侠,按道理说也算是功成名就了,但那又怎么样?作为一个女孩子,她却没有美丽的爱情。后来一定也有许多人喜欢她,但她都没有接受,一定也是那一段美好的初恋令她难以忘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却这样地被人伤害,虽然伤害她的人没有过错,但总令人黯然神伤。
没有头脑,没有头脑又怎么样?我估计各位有一个想娶一个周芷若回家的可能性不大。再说,没头脑又不等于不聪明。没有头脑仅仅代表她不愿意算计别人,或者是,不愿把别人想得坏。郭襄绝对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孩子,但她不愿意象她妈那样作弄人。再说,象黄蓉那样的人,大概也只能嫁给象郭靖那样笨得到家的人,她也实在是没有兴趣去捉弄这么一个容易捉弄的人,稍微聪明一点的,一定被她捉弄得团团转,反正我是受不了这样的人的。这个世界也充满了尔虞我诈的人和事,象郭襄那样的人也能给我们一点点安慰。谁都不愿意伤害这么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我有时就在想,假如她是我的女朋友,那么会怎样呢?但又怎么可能呢,郭襄喜欢的是他的大哥哥,杨过那样的英雄。不过,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她成了我的女朋友,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去好好地保护她,绝不让她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最爱郭襄。

旧文:春

城市里的春天来得迟缓又犹豫,春天来了,一点都感觉不到春的气息。顶多就是天气一点一点地暖和,人在其中,一点都不觉得春天到了。直到到了家中,才猛地发现,春天早已到了我们的中间了,乡村到处涌动春的气息,到处都是发着嫩芽的树,不象城市里,多的是长青树,虽说冬天不落叶显得郁郁葱葱,但又怎能体会到春的味道呢?我也很喜欢长青树,但我喜欢的是它那凌霜傲雪的风姿,我不喜欢城市里的作为装饰的雪松,一点松的气概都没有,暖暖的冬天里披着一身死气沉沉的暗绿装,给人的感觉就象是久不奔驰的骏马,虽有骏骨,却无风姿,远不及落叶乔木,冬天里树叶落得光秃秃的,极为潇洒,来年春天,一片嫩绿,又极为可爱。城市里虽也有落叶树,但是数量不多,又被水泥的树林分割开了,远不及农村的树长得有气势,生机勃勃。还有那个草坪,冬天里也是一片翠绿,看不出半点冬意,一点意思都没有,只是作为草的一种象征,装饰着城市里光秃秃的水泥景观。可是农村里的草就是草,冬天的时候,全部枯黄,一片肃杀之气,但春天一到,又立刻发芽,一片生计勃勃。早春的时候,草还不多,只有站远了看,才能感觉到一点绿意。
从山顶上向下看,有的地方一片嫩绿,但有的地方却是一片鹅黄,好象一张巨大的地毯。 还有返青的麦苗,近看你一点都看不出什么,可是从山顶上一看,那可真叫生机勃勃,绿油油的一片,你简直就不知道前人怎么想出绿油油这个词来形容的。农村里大概唯一长绿的植物就是竹子了,可竹子它也会落叶啊,春天的时候它也会长出竹笋啊。有新陈代谢才能感受到生命的复苏,才能感受到春天的脉动。还有花,城市里的花那是完全作为一种装饰物了,温室大棚保证了一年四季都鲜花不断,各种花卉应有尽有,当然也极为漂亮,但花已不再是春的代名词了。只有在农村,花就是花,是春天的象征。早春的时候,猛然之间,几乎就是几天的时间,杏花全都开放了,那时树还没发芽呢,一片光秃秃的树木之中,突然冒出一棵开满了花的杏树,极为抢眼。或是走在路上,一抬头,看见路边那家院子里探出一枝开满了花的杏枝,春意盎然,看着那花树,你会立刻感到,春天到了。还有田野里的油菜花,当然说不上美丽,可是一派金黄,看得人耀眼,那花开得极为灿烂,好象一下子要把春天的气派全占尽了似的。油菜花香,也谈不上什么名贵,远不如茉莉,桂花,可是来得浓烈,来得有气势,香味中夹杂着浓郁的泥土气息,让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这才是春天,从冬眠的动物,从落叶的树木,从枯萎的青草,从休眠的麦苗中苏醒过来的春天。

歌德在意大利

就这样,我染上了一种终身不曾抛弃的癖好,就是把使我欢乐和痛苦抑或激动的事情化作一幅画,一首诗,以此了解过去,纠正自己对外界事物的想法,从而获得内心的平静。生性使然,我常常容易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所以更加迫切地需要有这种能力。我的所有作品,都不过是一篇巨大自白的一个个片断,这本小书就是企图使我的自白变得完整的一个大胆的尝试。
——歌德《诗与真》
1786年9月3日凌晨3点,歌德化名为缪勒,登上了一辆马车,离开了魏玛,前往他向往已久的意大利。那时歌德已经37岁,37多岁的人,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算是定型了,但是对歌德,他是把梭伦的教导当作座右铭的:我活到老,学到老。
意大利之行对后来的歌德影响甚大。他留下了一堆手稿,但没有出版,直到20年后,才开始出版了第一卷,然后又幸亏他的高寿,直到1829年,他临死前3年,才出版了第三卷。除了诗与真,意大利游记算是他的第二自传。直到今天,才在图书馆中看了一部分。那种生命感,实在让人感动。南国的每一篇树叶,南国的每一束阳光,对歌德来说,都是富有生命力的,晴朗的天空,明丽的古建筑,还有那古老的意大利,罗马的辉煌,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让歌德有获得新生的感觉。
老年的歌德,是我一生梦寐以求的状态。歌德自然一生也有很多低谷,但他总是能抓住每一个契机,活了80多岁,他绝非。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浮士德算是其一生的写照。也许歌德的意义就在于,生生不息。